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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特点及启示

2018-06-27


英国作为新公共管理改革发起者之一,在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方面已经建立起了非常完善的公共服务购买制度,社会组织已经成为英国社会公共服务重要的供应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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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英国伦敦,一栋大楼发生火灾,志愿者正在对捐赠的物品进行分类。



英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主要特点


改革循序渐进,注重公众意见



无论是保守党执政还是工党执政,英国政府发端于上世纪70年代的公共服务改革总目标就是转变政府职能,减轻政府压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三个阶段的改革也是一脉相承的,每一个阶段的改革都是在总结前面改革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进行的。在依靠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也是采取了慢慢推进的策略。这种循序渐进的方式一方面大大降低了改革所带来的风险成本,另一方面也为改革提供了充足的纠错机会,保证了改革一直能够按照政府意图和社会需求稳步推进。


英国政府主导公共服务改革,但政府并不决定一切,在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方面,政府更重视利用各种渠道与公众沟通。政府在公共服务购买计划、政策制定、监督评估等环节都会直接听取公众声音,采纳公众的意见建议,有时甚至会邀请公众直接加入到公共服务实施环节中来。例如,英国曼彻斯特市建立了“最佳价值行动”,同地方公民共同发展和实施公共服务,管理者与公众的互动极大地激发了公众的参与热情,获得了公众的支持,有效地促进了公共服务购买。同时,英国政府也很注重与社会组织的互动,激励社会组织用优质的服务吸引更多使用者和投资者。


法律体系完备,资金保障充足



英国政府在公共服务改革过程中十分注重相关的法律体系建设,确立了立法先导的原则。在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方面,英国政府同样遵循了此项原则。1998年,英国政府颁布了《英国政府和志愿及社会部门关系的协议》,初次以协议的形式确定了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


2010年卡梅伦提出“大社会”计划后,对协议进一步修订细化,引入了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了政府责任。2012年,《公共服务(社会价值)》提案经英国上议院终审一致通过,这一提案要求政府在公共服务购买中选择目标机构时更应该考虑其服务所带来的社会、经济和环境价值,做到以一个公平的价格购买真正造福于当地社区的服务。这也意味着英国正式以法律的高度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行为。


英国政府建立了严格的公共资金核算体系,并且规定政府在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时必须尊重专款专用、公平合理和物有所值这三条原则,保证了政府资金能够得到适当有效的使用。英国政府在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资金扶持方面的力度也很大,据英国国家志愿组织委员会的统计,在20056月至20067月间,英国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金额从109亿英镑增加到115亿英镑。


强调程序公正,注重合同管理



英国政府深知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状况将直接决定着政府的治理水平,影响着政府在公众中的形象。因此,无论是哪一届政府,都会努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提升公众满意度。为此,英国政府建立了相当完备的购买程序和监督机制,并且积极介入公共服务购买的每一个环节。


英国政府公共服务购买程序主要包括制订购买计划、确定购买负责人及配备人员、公布购买信息、接受社会问询、划定购买对象候选者、招标或者直接购买、合同监督、独立审计这八个环节。各个环节层层递进,有力地降低了购买风险发生的几率,也为政府和社会组织及时纠错提供了条件。


英国政府在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方面建立了严格的合同管理机制。在与社会组织合作过程中,必须与社会组织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内容涉及服务数量、质量、价格以及双方的责任权限等内容。而且英国政府在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也完全按照合同规定对社会组织进行质量监控、绩效评价,确保社会组织保质保量完成公共服务供给。


英国政府之所以如此重视在公共服务购买中的合同管理,一方面是为了确保合作双方的权益不会受到伤害;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英国政府深知,即使公共服务承包给了社会组织,政府依然是公共服务责任主体,政府有义务保证公众公共服务享受的权利不受损害。



英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启示

加强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法律体系的建设

首先,建议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纳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采购范围,将社会组织列为政府购买对象之一,从法理上确定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合法性。其次,财政部要修订《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将公共服务购买领域和内容纳入到分类表中,各级政府依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规定,结合本地发展情况制定《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目录》,依据目录开展购买活动。同时,要对税收法律进行调整,专门制定适用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税制法律条文,明确社会组织在税收方面的优惠。


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程序

首先政府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准确把握公众需求,制订购买服务计划,明确购买服务种类、性质及内容。接下来依据购买服务的种类、内容及数量做好预算工作,并且制定出对社会组织的要求及绩效评价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布。当预算及要求公布后就可以开展招标工作,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最终确定最佳的社会组织进行购买。购买方式一定要遵从多元化,既可以是整体付费模式,也可以是以政策支持换取服务模式。在评估这一环节主要是对社会组织提供的产品进行整体性评估,这项工作贯穿于整个购买过程的后半段,可以随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和调适,确保服务质量。


创新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机制

第一,要放宽对现存社会组织的管理。政府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积极通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改革,将现存的官办社会组织归还于社会,使其成为一个真正独立自主的社会组织。政府要进一步放宽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减少社会组织的发展阻力,使更多有益于社会发展但游离于法律之外的“草根组织”成为合法组织,享受更多的发展权利。


第二,政府要积极培育新的社会组织。要加大对从事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类的社会组织的培育,可以尝试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以场地、资金、环境等优惠政策方式鼓励社会各界建立社会组织,培育基地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以及信息咨询、网络服务、教育培训等支持。


第三,要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以及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保障机制建设。国家要从战略层面依托高校以及其他机构培育一批专业素质高、社会责任心强的社会组织人才,改变社会组织人才缺乏的局面。政府还要建立社会组织从业人员保障机制,提高社会组织吸引优秀人才的能力。同时,还要积极对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其社会责任心以及组织管理社会组织的能力。


完善评估监督机制

首先,要建立政府主导下的专门性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审计、监察机关的作用,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流程、财政支出以及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过程中的有关事项进行全面的审计监察,并且及时把结果向社会公布,提升公信力。其次,引入社会监督十分必要,要建立有效的听证制度及举报平台,使整个购买过程都处在公众监督范围之内,力争做到公开透明。再次,要建立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机制,针对社会组织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有效的评价可以促进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此外,还要引入第三方监督,邀请信誉度高、专业性强的第三方独立评审机构或者专家学者对购买程序、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服务提供质量等进行监督和评审,保证购买更加公平公正,使群众享受到丰富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id:china_socialwork)

作者:周宝砚

单位:南京政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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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献转载自邂逅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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